
我被國家監聽了,他們可以此定我罪嗎?|賀田網|免費法律談判技巧|經營戰略|人脈圈|免費影片分享

各位好今天我們來聊一下有關
違法監聽相關的法律問題
我們說警員阿哲平常雖然具有正義感
可是有一天他終於受不了了
為了生活所逼上有老母下有妻兒要養
那麼家中經濟都靠它了
於是它就跟賭博性電玩的
業主阿龍談好了
由阿龍每個月提供
從*年*月開始提供
**萬塊錢的現金給警員阿哲
但是阿哲會當他們的靠山
一旦有任何的查緝行動都會跟阿龍來告知
那麼有一天這個雨傘(台)
就是調查局的線民
他在店裡聽到阿龍跟他的
顧客有這樣的一個對話存在
說安啦你們來我店
來這邊打電動沒關係
我們有警員當靠山
所以你們放心的玩
這時候雨傘就趕快把這個
消息在*月*號的時候
跟調查員報告了
說警官我有聽到顧客跟業主阿龍
有中間這樣的一個對話存在
我覺得他跟員警之間有不當的勾當
調查員聽完之後馬上幫雨傘做了筆錄
然後就在翌日自己監聽兩
個人之間的電話的通訊記錄
而監聽完之後馬上就聽到了
有一段非常曖昧的對話啊
裡面有提到說警官
茶葉已經準備好了有空
可以過來拿
他這樣曖昧不明的暗語
讓調查員心生疑竇
於是就持著這一段的監聽
對話的譯文就是把這一段
對話從錄音轉移成文字
再加上調查雨傘說的筆錄
請檢察官向法院來
聲請核發通訊監察書
以便他合法的進一步監聽他們
是不是有實際的行賄受賄的行為
那麼這時候檢察官真的
就如同調查局的調查員所請
向法院聲請了核發了通訊監察書
那麼通訊監察書上面載明從*年
*月*號上午*點起到
*年的*月*號上午*點迄
這段時間你都可以去合法的監聽
沒問題
好這時候唉啊沒多久
在*年*月*號的時候
調查員就約談了兩個人又
發出了通知
通知兩個人到案來說明
結果沒想到阿龍業主跟阿哲兩
個人都矢口否認說沒這回事
玩笑話沒有這回事
那麼案子就移送到了地檢署來偵辦
檢察官在偵辦的偵查庭的過程當中
就聲請了證人雨傘來出庭作證
以證人的方式來出庭作證
沒想到這個雨傘到庭之後突然間翻供了
可能擔心自己有人身安危
就跟這個檢座說報告檢座
沒這回事是我道聼塗説的
但是這時候檢座心裡想說不可能
一定是你在調查局所做筆錄
比較具有可信度啊
然後就把案子終結偵查
在同年的*年的*月*號提起公訴
他提起公訴檢察官就以三個
證據來作為定罪的依據
有哪三個證據?
第一個就是取得的譯文
第二個就是取得的錄音光碟
第三個就是證人雨傘的調查筆錄
以這三個部分來向法院提起公訴
而且這一段的監聽譯文上面有提到說
在*年*月*號的時候
發話方是誰?
業主阿龍
他在某年某月某日下午幾點
幾分打電話給警員阿哲說
說長官 茶葉已經準備好了
你現在可以過來了
然後警員阿哲回話說
我馬上過去感謝
另外下個月月底我們會有一個自強活動
你們要小心一點有這樣的這一
段譯文的對話記錄存在
好那麼這時候法院當然就
以這一些證據來作為定罪
在一審就判了兩個人
違背職務的行賄受賄罪是成立的
在言詞辯論終結之前
檢察官又追加了兩個人在*年
*月*份所犯的違背職務的行賄受賄
罪的罪行
追加進去之後
法院最後下了一個判決
但是只有在判決主文中諭知*月
*號的這一段犯罪是成立的
但是*年*月的這
一段犯罪因為不成立
所以他只有在理由當中稍微做說明一下
那麼判決下來的
結果誰提起上訴
就被告提起上訴對不對
被告提起上訴而這時候上訴
二審法院他可以審查範圍是如何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