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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好聲音”系列商標無效案有果 雙方達成共存協議

已更新:2019年2月27日

2019年02月27日08:40來源:中國知識產權報






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就浙江藍巨星國際傳媒有限公司(下稱藍巨星公司)因“中國好聲音”等19件相關商標的無效宣告請求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,責令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(下稱商標評審委員會)重新作出裁定。在案件審理期間,藍巨星公司與荷蘭塔爾帕容量有限公司(下稱塔爾帕公司)達成商標共存協議,法院認為,基於已經變化的事實基礎,藍巨星公司的相關商標註冊使用已經克服了易致公眾混淆的缺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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